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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jf:year]年[jf:month]月[jf:day]日[jf:hour]时 新闻来源:[jf:source] 新闻作者:[jf:author]
新的《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简称《新办法》)于11月22日正式施行。
新施行的《新办法》中,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有了提高,具备条件的被拆迁农民还可以在高速环道内建住宅等。
1、提高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集体住宅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来看,在《旧办法》中,二级土地上砖混结构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是补偿1870元人民币,而《新办法》升到了每平方米206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提高了190元人民币。
南宁市为了避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该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差距过大,因此,相应提高了集体土地上部分建(构)物的补偿标准,做到了房屋拆迁补偿基本与城市接轨。
2、被拆迁农民可在高速环道内建住宅
《新办法》则明确指出,被拆迁住宅房屋位于高速环道以内的,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如果具备条件的,经依法批准,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建设多层住宅予以安置;被拆迁住房位于高速环道以外的,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也可实行宅基地安置方式。
3、五大方式拓宽安置途径
对于被征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员,《新办法》也提出了较以往更多的安置途径。除按法律规定的补偿安置方式外,可根据实际采取预留产业用地、实物补助、自谋职业补助、养老保险补助等。每种途径《新办法》都提出具体详细的补偿安置“杠杠”,如该农业人员采取自谋职业补助这种安置途径的,除可以从征收土地补偿费中领取安置补助费外,还可按2.5万元/人的标准向征地拆迁单位领取自谋职业补助。
4、批前听证更显人性化
《新办法》凸现的又一大亮点是,将补偿安置听证由原来的征地方案批后听证改为批前听证。《新办法》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也就是说,征地方案在报批前就通过听证听取了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因而更能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和意愿。
5、“权力”下放更便民
对于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旧办法》几乎是由南宁市征地拆迁机构来负责。而《新办法》明确了市与城区两级拆迁机构的职能,并将更多的拆迁职能下放到城区,以方便市民。
《新办法》中规定,城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单位及相关部门实施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 市征地拆迁机构负责全市征地拆迁管理、协调、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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