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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长宁区虹桥路街道284坊5丘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日期:2006年6月13日16时 新闻来源:上海房地资源 新闻作者: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为建设轨道交通十号线,经市发改委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并经市规划局沪规政[2005]1068号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由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轨道交通十号线水城路站项目建设。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2006年9月30日收回虹桥路街道284坊5丘地块内图示范围292.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上述土地使用权收回后,拟由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轨道交通十号线水城路站的建设,并负责落实具体补偿事宜。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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