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管理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021-6448 4001 << 英文版 >>
首  页 | 租房指南 | 热点速递 | 房产拆迁 | 装饰装修 | 建筑规范 | 法律咨询 | 名校名家
购房指南 | 法律法规 | 以案说法 | 业主维权 | 业主委员会 | 物业管理 | 诉讼仲裁 | 法律专题
用户名: 密码: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土地管理 > 正文
关于委托徐汇区房地局办理收回原划拨石龙路、老沪闵路两侧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告的通知
日期:2006年6月13日17时 新闻来源:本站 新闻作者:  
 
【信息发布时间:2005-03-14 】
沪房地资用[2005]125号

徐汇区房地局:

    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05]110号文批准,经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批准计划立项、市规划局批准规划选址,拟于2005年4月20日收回徐汇区石龙路、老沪闵路两侧地块8860平方米土地,收回土地的四至范围为:东至龙吴路、西至桂林南路、石龙路和老沪闵路两侧(具体收回土地涉及有关单位土地情况详见附表)。
    上述土地收回后,由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实施石龙路、老沪闵路(龙吴路-桂林南路)道路改建工程建设,并负责落实具体补偿事宜。
    根据《上海市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市或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应该提前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三十日”的规定,委托你局在收地范围内进行收回徐汇区石龙路、老沪闵路两侧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一、石龙路、老沪闵路道路拓宽改建工程收回原划拨国有土地情况表
          二、关于收回原划拨徐汇区石龙路、老沪闵路两侧地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5-03-14   


关闭窗口
    新 闻 搜 索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上海房产律师法律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信箱:sunhold@sunhold.com.cn 本周值班手机:13816684469
联系电话:021-64484001,64484005 传真:021-64484006 
上海房产律师法律网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广元西路55号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12A层
接待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号(徐家汇)港汇中心40楼 邮编: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