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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购房贴息标准无变化 中低收入家庭标准提高
日期:2006年3月10日10时 新闻来源:东方早报 新闻作者:梁文汇
按照惯例,上海市财政部门和房地局会在二三月份公布新一年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贷款贴息的房价标准和贴息标准。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购房贴息的房价标准和贴息标准尚无变化,按照2005年度公布的标准执行,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贴息受理标准提高。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目前2006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已定为18645元,比去年的16683元提高了1962元。而2003年度这一标准为13250元,2004年度则为14867元,申请购房贷款贴息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正在逐年提高,能享受贴息政策的范围也由此扩大。
不过,上海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今年购房贴息的房价标准和贴息标准尚无变化,按照2005年度公布的标准执行。
根据2005年的标准,中低收入家庭贴息的房价标准为,所购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500元,且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或所购二手房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如果所购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500元,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超过幅度在3%以内,按90平方米计算享受贴息政策。
享受贴息的家庭,在政策执行期内享受贴息的商品住宅仅限一套。
贴息标准购买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40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5%的贴息;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0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商品住宅,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的贴息;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的二手房,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0%的贴息。
如果一个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每平方米单价超过4500元、但总价不超过33万元的二手房,贷款24万元,实际享受的“最高”贴息为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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