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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中行、建行和工行将向汇金公司分红
日期:2005年12月13日10时 新闻来源:本站 新闻作者:
也许已经到了2005年的最后的这些天,央行行长周小昨天在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表示,国有企业,包括国资控股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应当向其产权所有者———国资分红。周小川说,包括中行、建行与工行,中央汇金公司作为国资的代表组成控股公司,因此,改制完成的国有银行都会在年末向汇金分红。
周小川表示,尽管当前国有工业企业应向国资分红从国企改革以来并未得到实施,但是国有银行在国有企业当前的改革进程中,必须实现向产权所有者分红。
周小川认为,至少有三个原因国资产权所有者应得到分红,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所有者获得分红,也是为公司管理层建立明确的经营目标,为股东创造利益。从产权明晰角度看,投资不回报将导致产权不明晰,进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出现。从资本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率来考虑,不考虑分红,回报将是有问题的。
他认为,向国家产权所有者分红,企业还会产生动力解决过去因企业办社会导致的成本与利润的扭曲。“否则,这种扭曲还会长年持续,对国企改革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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