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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官员: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调整思路初定
日期:2006年8月15日13时 新闻来源: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新闻作者:  
 

一切并非空穴来风。在建设部近日再次出面对“经济适用房将被取消”的传闻辟谣的同时,建设部联合多部委进行多时的住房保障体系改革调研,已经悄悄结束,其中确实牵涉到经济适用房重新调整等等问题。

“对于未来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部及相关部门有了比较成型的规划思路。”建设部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而早在两个月前市场上首次传出“取消经济适用房”消息时,恰恰是上述调研的启动阶段。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型的规划思路,实际上是对现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三类住房保障产品各自功能的重新划分与界定。这位建设部官员坦言,一方面,各地存在这三类保障产品功能扭曲的问题,另一方面,对现有经济适用房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分为租赁型和销售型两类——将最终搭建起未来中国内地住房保障体系的主要框架。

按照现在的规划思路,廉租房将提供给那些处在生活最低保障线上下的人群租住,并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补贴;租赁型的经济适用房将主要针对“高出低保线,但又无力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的人群,销售型经济适用房则主要针对中等偏下的收入者。

最具争议的是,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

“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这位官员表示。

然而,北京如今的情况却恰恰与此思路相反。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拆迁户拥有定向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力,相比之下,上海市正在执行的“拆迁户优先定向购买“政策,更符合建设部的想法。

迄今为止,北京市限价商品房的销售政策仍未确定。据记者了解,北京市较倾向于借鉴杭州、宁波等城市经验:拥有本地户口为最起码的资格,同时要求购买者没有自有住房,并限定购买的最大面积。

但北京市建委人士表示,北京与杭州、宁波的情况不尽相同,肯定要有相应的调整,最终方案还有待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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