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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物业管理集锦
日期:2006年6月5日15时 新闻来源:中国物业管理资讯网 新闻作者:
新加坡的物业管理是在政府提出“居者有其屋”的政策,鼓励居民逐步拥有(购买)自己的住房而推向全国的。经过40余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一整套运行机制。
一、物业管理组织系统健全。新加坡物业管理统一由新加坡建设发展局负责。该局下设36个区办事处,每个办事处一般管理2—3个小区,每个小区拥有4000--6000个住户,区办事处管理住宅一般为10000一15000套(户)。
二、物业管理实行法治管理,而且管理范围广泛。除对物业管理作出一般性规定之外,对出售的公共住宅内部装修和管理也作出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如对新房装修的期限、保修的期限和室内装修的项目等都作出了严格规定,使之均被纳人依法管理的范畴。
三、新加坡政府对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十分重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最优质保养和服务。
住宅楼的维修。政府规定每5年对楼房的外墙、公共走廊、楼梯、屋顶及其公共场所进行一次维修。
电梯的保养与维修。所有的住宅电梯必须保证性能良好,一旦电梯发生故障,5分钟内电梯维修工必须到场维修。
户内水电卫生设备的保养。国家建设发展局设有“热线”电话,与各区办事处的保养组保持联系,为居民提供24小时服务。各区办事处都有维修车,车内设有无线电话,以提供工作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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