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是:以加强住宅物业管理为重点,逐步加大对非住宅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市场运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协调,与广大市民愿望相符合,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新格局。
主要目标是:到 2010 年,实现物业管理覆盖率 80%以上,其中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 98%以上,基本解决无人管理和多家管理问题;符合招投标条件的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率 100%;住宅维修资金的首次归集率 98%以上;符合业主大会组建条件的业主大会组建率 90%以上;一、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占企业总量的 10%左右;住宅小区的违章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物业管理行风测评排名力争进入前五位。
主要措施是:一是加强物业管理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市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二是继续探索建立“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新体制,发挥街道、居委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三是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进程,不断提高物业管理专业水平。四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规范非住宅物业管理,为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摘自市房地资源局副局长庞元《在上海物业管理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关键字:物业管理,规划,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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