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管理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021-6448 4001 << 英文版 >>
首  页 | 租房指南 | 热点速递 | 房产拆迁 | 装饰装修 | 建筑规范 | 法律咨询 | 名校名家
购房指南 | 法律法规 | 以案说法 | 业主维权 | 业主委员会 | 物业管理 | 诉讼仲裁 | 法律专题
用户名: 密码: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物业管理 > 物业职责 > 正文
物业协会“换汤换药” 提升行业形象
日期:2006年6月17日11时 新闻来源:本站 新闻作者:  
  日前,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同时,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更名为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从会议透露出的种种信息看出,新一届理事会将以行业自律为突破口,全力配合政府抓好行风建设。新任会长蔡兴发说,理事会重点承担起“引领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四项责任。

  更名后的物业管理协会,其属性由原来的企业协会拓展为行业协会。行业中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都可以成为单位会员,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可以成为个人会员。房地产时报在116位理事单位中,是唯一的一家新闻媒体。

  物业管理协会二届理事会在会长岳尊贤的领导下,在理顺工作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参与法规制定、规范行业行为、培育市场机制、开展人才培训、扩大内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换届后,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将拓展为本市物业管理的行业调研、行业协调、行业培训、行业评比、学术研究、会展服务、业务咨询、信息交流和发布等。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协会将承担越来越多的行业管理职能。目前,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已接受市物价局、市房地资源局的委托,开展了分等定价超标准收费的专家评审工作;根据市房地资源局的要求,承担了优秀物业管理小区、优秀小区经理、服务能手的评选工作;根据市人大的要求,开展了物业法规执法情况的调研工作。

  大会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凸显四大特点:一是以企业会员单位为主体。12名会长、副会长中,企业领导占83%;36名常务理事中,企业领导占86%。没有政府工作人员进入理事会,较好地体现了行业自主办会的宗旨。二是体现了行业代表性。与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公房资产和应急维修监管部门、科研单位、中介机构进入了理事会或协会领导班子。三是年龄结构合理,在市房地资源系统,率先解决了协会领导班子年龄老化问题。正、副会长年龄都在60岁以下,其中50岁以下人员占60%以上。四是班子成员富有朝气和活力,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万科、上房、东湖、工联、陆家嘴、明华、新世纪、锦江、中海、第一太平戴维斯等知名物业公司的领导,担任物业协会的副会长职务。 

关闭窗口
    新 闻 搜 索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上海房产律师法律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信箱:sunhold@sunhold.com.cn 本周值班手机:13816684469
联系电话:021-64484001,64484005 传真:021-64484006 
上海房产律师法律网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广元西路55号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12A层
接待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号(徐家汇)港汇中心40楼 邮编: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