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管理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021-6448 4001 <<
英文版
>>
首 页
|
租房指南
|
热点速递
|
房产拆迁
|
装饰装修
|
建筑规范
|
法律咨询
|
名校名家
购房指南
|
法律法规
|
以案说法
|
业主维权
|
业主委员会
|
物业管理
|
诉讼仲裁
|
法律专题
用户名:
密码: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装饰装修
> 正文
装修法律咨询:装潢公司该收取我的装修押金吗?
日期:2005年12月16日9时 新闻来源:本站 新闻作者:
前日,有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目前我正在装修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我收取装修押金,还要交纳装修管理费,这合理吗?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后得知,为了保证住户按照规定进行装修,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收些押金,但事后应及时退还。
据了解,现在当住户、租户进行装修时,几乎全部的物业管理机构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总体来看分为两部分,一是可以退还的,二是不退还的。要退还的部分主要是装修押金,而不退的部分,则是被称为装修管理费(也称为垃圾清运费)的那笔钱。不同的小区、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是不同的。按照惯例,这些费用一般是物业管理公司向进场装修的公司收取的,但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为这笔费用买单的还是消费者,所以物管公司是否该收取抵押金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成为消费者的投诉热点。
本来物业公司按质论价的管理行为并没有什么过错。但是在实际装修期间,也确实有不少的装修工人在进行装修时,随意抛掷垃圾,破坏承重结构,晚间开工噪音扰民,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如果事先由装修公司、装修队伍向物业管理机构提供一笔装修押金,可以比较有效地防止这些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出现。
对于不退还的装修管理费那部分费用成了业主和物管公司争论的焦点,不少业主认为这种收费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且物业管理公司往往只收钱不负责,出了问题就往装修公司、工人身上推。而物业管理公司则认为,装修时,他们要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管理、监督,而这些开支不能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需要额外单独收费。
某法律人士指出: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若要收取管理费,就应当作出明确的服务承诺。反之,如果没有兑现服务承诺,就不应该向业主收取费用。
【
关闭窗口
】
新 闻 搜 索
标题搜索
内容搜索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上海房产律师法律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信箱:
sunhold@sunhold.com.cn
本周值班手机:13816684469
联系电话:021-64484001,64484005 传真:021-64484006
上海房产律师法律网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广元西路55号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12A层
接待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号(徐家汇)港汇中心40楼 邮编: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