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管理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021-6448 4001 << 英文版 >>
首  页 | 租房指南 | 热点速递 | 房产拆迁 | 装饰装修 | 建筑规范 | 法律咨询 | 名校名家
购房指南 | 法律法规 | 以案说法 | 业主维权 | 业主委员会 | 物业管理 | 诉讼仲裁 | 法律专题
用户名: 密码:  
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装饰装修 > 正文
如何避免装修纠纷
日期:2008年2月25日16时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为了避免装修过程中的纠纷,业主在装修开工前一定要彻底了解装修公司的运作程序,双方的合作方式和方法,包括装修设计款式、材料、尺寸、做法、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一切按合同或协议执行和办理。 

   有的业主缺乏装修经验,不了解装修程序,属"情有可原"。但装修公司应按正常施工程序商业运作,不欺瞒客户,如果发生装修纠纷,装修公司应负最大的责任。不应将装修公司犯的错误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转嫁到户主身上,最终业主和装修公司之间的纠纷。 

   业主绝对不要找两个装修商同时替你装修,这极易使两个装修商之间、业主和装修商之间产生纠纷,简直得不偿失。 

   在装修工程中避免层层转包,转包的层次越多,越容易发生问题,可能业主已付出较高的价钱,但施工人员却得到的很少,结果户主付出了高价却得不到好的服务,从而产生纠纷,业主在这方面要特别小心。 

   业主通常都是考虑清楚后才决定开工的,但百密一疏,装修中途的更改也是在所难免的。当户主决定要更改装修方案之后,就要马上通知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将更改部分重新设计、画图、报价(如有需要),经户主确认后再开工,户主应承担因时间的延误及工料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有的户主以为要更改设计告诉工人就行了。其实正常情况下,工人只会按图施工(除非是很小的修改),户主必须与公司工程负责人商量,发生的费用,业主另外支付,否则极易发生纠纷。

关闭窗口
    新 闻 搜 索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上海房产律师法律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信箱:sunhold@sunhold.com.cn 本周值班手机:13816684469
联系电话:021-64484001,64484005 传真:021-64484006 
上海房产律师法律网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广元西路55号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12A层
接待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号(徐家汇)港汇中心40楼 邮编:200030